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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山东将试点商品房现房销售

发表于2012-08-27
山东省副省长夏耕日前在山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上表示,自9月1日起,凡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同时,山东省将选择有条件的开发项目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发表于2012-08-27
山东省表示,将严格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要求,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审核,预售报价过高、随意调价且不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一律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所有在售楼盘必须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房源和价格,严厉打击捂盘囤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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