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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对于公积金不多的打工者来说 扩大公积金使用方法才最实用

发表于2014-02-28

广东高调宣称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房租,本来是好事,但是执行却很难,就我们这些普通市民来说,除了难在税务这一关,还有公积金根本就支付不起一套房的首付,甚至有些公积金连支付一个月的房租都不足。


单从税务这关来说说看,按照目前的程序,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房租,除了要有正式的租房合同外,最关键之处在于要有地税部门的租房。开租房,意味着要先交税。单看这个“税”字,还有谁肯利用这笔本就不多的公积金来交房租,反正我是不会为了那一点根本就不够交房租的钱来交那所谓的“税”!!

其实想要我们这些打工者真正使用到公积金,还是要扩大公积金的使用方法!!


一是明确公积金的运作经费标准,不要过俭但也不能过丰。不能国企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公积金就多,而私企的职工公积金就那么一点。


二是不再强迫这些打工者交住房公积金,即使交,也要有一个明确的使用前景在,不能交进去易,取出来难。怎么说,这钱还是个人财产,老百姓的钱还是老百姓当家做主好,不能让老百姓取自己的钱还到处奔波求证。


三是至于租房涉税问题,应该就这个责任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身上去。作为消费者,只要没有在东莞拥有房产,就应允许其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此,他们要证明的,只要是自己在本地没有房产就行。同时,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要让人人都知道可以提公积金作房租交首付,也应探索一下,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能不能扩大。这笔钱对富人来说,也许一顿饭都算不上,对穷人来说,也许是救命钱。


希望政府能早日看到我们这些公积金不多的打工者愿望,这笔钱我真不想到退休才能取出来啊!!


发表于2014-02-28

超级羡慕银行的公积金啊,一年就几万元了啊

发表于2014-02-28

能取出来用就好了啊,用作装修也好啊

发表于2014-02-28

对啊,用来交房租真心没有多大用处

发表于2014-02-28

就是啊

发表于2014-02-28

取出来是最实际的

发表于2014-02-28

赞成

发表于2014-02-28

就应该这样

发表于2014-02-28

能取最好

发表于2014-02-28

就要能取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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