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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贷款购房须知及应避免的误区

发表于2012-04-23

近年来,由于商业房贷利率走高,贷款条件更加严格,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购房时首先考虑的是如何最大限度使用好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醒广大准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消费者在购房之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从对自己最有利的角度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购房方式贷款,以免由于买房贷款问题导致与开发商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发表于2012-04-23

一、消费者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要单凭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就急于给定金,要先向开发商了解清楚其在楼盘按揭上是否有指定的贷款银行,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况来确定自己的取舍;

发表于2012-04-23

二、不同开发商有不同的按揭条件,不同的银行提供的贷款方式也不同,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能力,选定适合自己的按揭方式,不可盲目以为贷款就能解决资金问题;

发表于2012-04-23

三、尽量选择一些度高、信誉度好的开发商,因为一般来说,这些开发商资金雄厚,不受“指定银行”方面的约束,而且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也不会有所限制。

发表于2012-04-23

银行理财提醒,消费者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应避免以下认识误区:

误区一:首付可以使用公积金。
“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银行理财说,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发表于2012-04-23

误区二:提取总额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3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40万元,他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发表于2012-04-23

误区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不能再用公积金购房。

银行理财说,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是,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发表于2012-05-08
发表于201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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