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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税负提高了之后,我们肯定要加快开发的速度,我想考虑到土地使用成本的提高,其他企业在园区拿地的时候,肯定也会考虑更适合自己发展要求的土地面积,不会盲目贪多了。”本月初,市地税局根据相关法规对市区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进行了调整后,一位前来咨询的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
“税负提高了之后,我们肯定要加快开发的速度,我想考虑到土地使用成本的提高,其他企业在园区拿地的时候,肯定也会考虑更适合自己发展要求的土地面积,不会盲目贪多了。”本月初,市地税局根据相关法规对市区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进行了调整后,一位前来咨询的企业负责人这样表示。
一面是年年的土地指标不够用、甚至招商引资来的企业因为土地问题而无法落地,一面是已经被企业购买的工业用地连年闲置、甚至长满荒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的土地资源紧缺矛盾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园区经济发展的瓶颈。为贯彻国家对土地管理的宏观调控措施,针对我市当前园区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调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日,市地税局根据相关法规对市区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适用税额进行了调整。
据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和一些发达城市比起来,我市的土地使用率并不高。企业拿到土地后往往因各种因素,没有很快将项目开工建设。之后土地就短期、有时甚至是长期闲置了下来。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园区可用土地正在加速减少,更多的企业和项目想进来,却没有土地可用,或者没有足够的土地可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土地使用的税负较低。也就是说,企业拿地之后,土地方面的负担较轻,即便没有立刻开发利用,也闲置得起。而改变这种状况,税收杠杆可以起到作用。
据了解,市委九届十七次全会对我市有关土地调控措施予以明确,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运用税收杠杆,通过调整园区土地使用税政策,制定培植税源的政策,促进园区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突破发展瓶颈,化解要素制约。
我市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和单位税额中,市区共设定了五个等级,一等土地到五等土地所对应的每平方米年税额分别为10元、8元、6元、4元、2元。在完全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前提下,现将原来二等、三等土地调整为一等土地,适用税额由6元调整为10元;原四等、五等土地调整为二等土地,适用税额由4元、2元调整为8元。另外,各园区的扩区部分及新成立的特色园区,每平方米年税额统一为8元。“调整后的税额水平是我们综合全省情况和考虑到我市土地使用的现状,依法确定的。与全省水平比较起来,调整后的税额也并不算高,但将起到重要作用。”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新的调整,全面调高了市区园区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将使我市此前土地使用率不高的情况得到改善。将对促进园区经济发展、加强土地管理、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统一政策、公平税负,培植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目前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税种,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实行定额税率。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调整后,我市市区园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年可增加35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