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买房而离婚是因为情比金坚,真的假的?
- 发表于2014-03-10
这招太损
- 发表于2014-03-10
不赞同 为买房而离婚
- 发表于2014-03-10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 发表于2014-03-10
我能接受这种做法 逼到一定份儿上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 发表于2014-03-10
没事买那么多房干嘛
- 发表于2014-03-10
我不相信是真的
- 发表于2014-03-10
这游戏太危险了
- 发表于2014-03-10
这也叫
情比金坚
?扯淡
- 发表于2014-03-10
坚决反对这做法
这招太损
不赞同 为买房而离婚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我能接受这种做法 逼到一定份儿上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
没事买那么多房干嘛
我不相信是真的
这游戏太危险了
这也叫
?扯淡
坚决反对这做法
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房子价值不菲,首付动辄数以百万计,通过离婚就能获得首付三成和85折利率的优惠,何乐而不为?
当然,并不是每对夫妻都有资格获得这种“制度红利”,那些感情存在瑕疵的夫妻,断然不敢冒这个风险。因为如果一旦离婚,就是将之前同属于一个家庭的财产中的一部分拱手让了出去,记在了别人的名下。
如果一旦对方反悔,另一个人该作何打算?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这部分离婚夫妻是“情比金坚”,他们有着深厚的感情,才会不惜以“离婚”为名去追求更多的幸福——房子和子女,而这两个因素就在“房”上得到体现。
有人调查显示这个群体大都有如下特征:夫妻感情不错,有孩子。
面对这一调查结论,你作何感想?
当我们都在对为买房而离婚这一行为匪夷所思的时候,而有人却说这是因为他们情比金坚。
你赞同这个说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