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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PK土地财政难言胜负

发表于2012-09-24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日前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房产税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他强调,要区分房产税和房地产税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按照原值征收则是房产税,如果按照评估价值则是房地产税,评估价值里包括了地价。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房地产税则不是为了调控。目前上海和重庆已开展房产税试点,下一步将双管齐下,包括进一步扩大房产税试点以及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目标是消灭房产税,建立房地产税”。
发表于2012-09-24
“开征房产税的目的,并非直接用于打压房价。”多数业内人士持这样的观点,此前上海、重庆试点时,最高征税标准在1.2%,与房价每年上涨5%~6%相比,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从长远来看,开征房产税可以抑制房地产投资投机,对稳定房价能起到积极作用,但目前希望通过开征房产税大幅降低房价,是不可能的。无论是重庆还是上海两个不同版本的房产税征收,因为均不对存量房征税,既不能平抑房价,又难以起到打击房产投机的作用。
发表于2012-09-24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房地产动态政策设计研究组的最新测算数据,即使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所有住宅开征房产税,预计每年房产税规模约为5000亿元,远低于2010年土地出让金2.7万亿元。从调节收入差距角度来说,财产税的调节力度最大。但我国税制目标是双主体,即流转税和所得税,虽说,从税制改革总体趋势来看,在很长时间里一定是流转税的比重逐渐降低,但在短时间财产税绝不可能成为中国的主体税种。也就是说,现在很多人认为让房产税替代土地财政,把卖地收入变成两万多亿元的房产税,是不现实的。
发表于2012-09-24
如果说,开征房地产税是为了改变目前地方的土地财政局面,让短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改变为长期的房产税收入,这个目的恐难达到。房产税既不能改变土地财政的状况,也无法全面抑制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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